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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设赌场罪刑事案件的办理与执行程序中,涉案人员配偶的财产是否会被执行、如何保障自身合法财产权益,是绝大多数涉案家属最为关切的核心问题。
刑事涉财产执行的核心法定原则为:人民法院仅可执行被执行人(开设赌场罪案件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及其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仅能执行归属于被执行人的份额,严禁执行配偶一方的合法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中归属于配偶的法定份额。
属于配偶个人财产范围分为三类:
一、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配偶方能举证证明财产取得于结婚登记前,且未与婚后财产发生混同、未使用涉案违法所得添附,该部分财产依法排除执行。
二、婚后专属个人财产,包括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配偶一方的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该部分财产与犯罪行为无关联,不属于执行标的。
三、夫妻共同财产中归属于配偶的法定份额,婚后夫妻双方合法劳动、经营所得形成的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何方名下,其中50%的份额依法归属于配偶方,该部分份额不得作为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用于执行退赃、罚金等。
登记在配偶名下的财产可能被追缴或执行的两种情形:
一、案涉财产系被执行人违法所得的转化形态,即使用开设赌场犯罪的违法所得购置房产、存款等财产,即便登记在配偶名下,仍属于赃款赃物转化形式,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全额追缴;
二、夫妻双方恶意串通规避执行,在涉案后被执行人将其财产无偿转移至配偶名下,该转移行为不能对抗执行,人民法院有权对该部分财产依法执行。
针对配偶合法财产的保护,做好如下三步:
一、全面留存财产来源证据,包括婚前财产权属凭证、银行流水,婚后收入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明财产合法来源及与涉案犯罪无关联。
二、严格隔离财产,避免个人合法财产与涉案违法所得发生混同,切勿接收来自被执行人涉案账户的款项,防止账户被牵连冻结。
三、及时启动法定救济程序,若合法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执行异议及完整证据材料,对异议裁定不服的,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综上所述,涉赌刑事案件执行中,配偶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只要财产来源合法、与涉案犯罪行为无关联,便不会被纳入执行范围。家属无需过度恐慌,应妥善留存证据,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主张权利,切实维护自身的财产权益。
律师简介
黎家盛律师
广东佰仕杰(白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专注于开设赌场罪、赌博罪等涉赌类刑事犯罪案件的办理。凭借扎实的刑法功底与对司法解释的精准把握,深度熟悉涉赌案件在定罪量刑、证据认定及跨境管辖等核心环节的实务难点,尤其立足广东地区司法实践,善于结合地方性办案细则与判例规律,构建专业高效的辩护策略。
执业以来,始终坚持以严谨的办案思路与务实的辩护技巧,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多起案件中成功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决定及缓刑判决,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与负责的执业态度,赢得当事人信赖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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