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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是否合法

来源:何丽国律师原创 作者:何丽国 时间:2019-01-19
简单来说,社保代缴是指用人单位将社保缴纳费用支付给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通常也称为“挂靠代缴”。企业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涉及异地用工的情况,为了方便员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的企业会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该类员工的工作地通常是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而企业在该地区没有任何分支机构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因此,这些员工通常也会主动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其缴纳社保。二是出于降低企业成本的考虑,将员工社保缴纳事宜“外包”出去能让企业的人事从繁冗重复的社保缴纳工作中解脱出来,提高人力的工作效率,减少企业的人力成本。 为顺利代缴社保,受托机构一般会与委托方的员工签订名义上的劳动合同,表面上形成“劳动关系”,然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并缴纳社保。因此,既能满足员工意愿又能节约企业成本的社保代缴看上去似乎能达到“双赢”的目的。但是,此种操作在实践中也暗藏着法律风险。 那么通过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是否合法呢? 首先,要看这家人力资源公司是否有代理社保资质才能够判断它是否可以为个人代理社保;如果人力资源公司是取得合法资质的正规企业,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那么就能为个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否则就是违法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以及《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二款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根据上述相关条文可知,用人单位应以其自身名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对于异地用工的问题,若用人单位在用工地有分支机构,则应由分支机构在用工地缴纳社会保险,在用工地无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则可能产生员工需在单位注册地异地购买社会保险的问题。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只是把员工社保挂靠在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名下缴纳的话,由于人力资源公司与员工实际上没有劳动关系,这样做不符合现有法律规定。但是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操作用人单位的社保账户,代为员工办理增减员,以及各类社保险种报销则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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