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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仕杰资讯|假期将至,请您注意:隔夜酒可能触犯刑法?

来源: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作者:佰仕杰 时间:2024-04-30

距离“五一”假期

倒计时还有 1天!

同时,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五一假期也即将来临,在此,佰仕杰郑重提醒,绝对不能抱着“昨晚喝酒,今天没事”的侥幸心理为安全买单,一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管什么时候喝的酒,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兄弟,我明天一早还要开车呢,今晚少喝点行不?”“明天开车,今晚喝酒,能有啥事。”现在很多人已经有酒后不驾车的意识,但是“隔夜酒”呢,有些人认为,睡了一觉,酒精就能代谢掉,实则不然,“隔夜酒”仍有构成酒驾的可能。

2024年3月7日晚,邱某与朋友饮酒后便回家休息。次日邱某起床后感觉嘴里没有酒味,状态也蛮好,遂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顺路载上朋友傅某一同前去工作。行使了一段路程后,邱某与叶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致自己右手手腕骨折并错位以及傅某脚受伤,两车受损。交警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时询问邱某是否饮酒,邱某表示昨天喝过酒。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乙醇含量为119mg/100ml,血检结果显示邱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同时经交警部门认定,邱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叶某承担次要责任。

受案后,承办检察官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后认为,邱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向淳安县法院提起公诉。经审判,淳安县法院采纳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是醉驾入刑的第13个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红线已经渐渐深入人心。但生活中仍有不少人认为当天喝酒只需当天不开车,第二天就没问题了,殊不知隔夜酒依旧存在酒驾乃至醉驾风险。饮酒后身体代谢酒精需要时间,酒精浓度越高需要代谢的时间就越长,同时受个人体质等因素影响,时长难以确定。但能够确定的是前一天晚上喝多了,第二天早上开车构成醉驾的例子并不少见。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80mg/100ml即为酒后驾车,达到80mg/100ml以上即为醉酒驾车。

睡醒不等于酒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司机朋友都要警惕隔夜酒,饮酒后保持充足的休息时间,至少24小时后再驾车,确保行车安全,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内容来源:淳安检察,内容仅供学习参考,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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