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本所动态
佰仕说法
近日,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罗发群律师代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顺利宣判。在涉案累计销售金额超200万元、已达“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标准的情况下,罗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获判缓刑。
2019年起,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品牌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购入假冒多个知名国际品牌的卡包、钱包类商品,通过个人微信渠道对外转售牟利,并租赁两处仓库用于仓储涉案货品。2025年11月,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在涉案仓库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大量假冒品牌箱包及作案手机等物品。经专业审计,当事人数年间累计销售金额超210万元,收款金额180余万元,现场查扣的未售货品货值超30万元。公诉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其提起公诉,认定其行为属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接受委托后,罗发群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快速厘清案件事实与量刑核心要素,确立了“罪轻辩护+全力争取缓刑”的整体办案策略。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如实供述,落实坦白情节,并协助其退缴违法所得,协助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顺利取保。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律师进一步补充收集当事人家庭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当庭提出当事人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已主动退赃、悔罪态度明确等辩护意见;同时推动当事人退缴36万元,以实际行动印证悔罪诚意,全方位向法院论证适用缓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1.被告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法院依法判决没收查获的全部假冒商品与作案工具,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本案能在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的量刑基准下成功争取缓刑,核心在于三层精准辩护布局。一是全程引导当事人稳定如实供述,依法认定坦白情节,奠定法定从轻基础。二是分阶段推动退赃退赔,累计退缴违法所得36万元,以实际悔罪表现争取酌定从轻。三是完整提交家庭特殊情况证明,结合初犯、再犯风险低等情节,充分论证缓刑适用的合理性,最终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
结合本案,有两点核心法律提示值得经营者关注。
第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与销售金额、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货值金额挂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所得数额三十万元以上,或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或货值金额达到一百五十万元以上即属“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对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区间,广大经营者务必严守知识产权红线,建立合规的进货渠道,核验品牌授权资质,切勿因短期利益触碰刑事底线。
第二,坦白、积极退赃退赔均是重要的从轻处罚情节,即便涉案金额较高,若能主动配合调查、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真诚认罪悔罪,仍有争取从轻量刑乃至适用缓刑的空间。
朱明利律师为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刑事部副主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十年以上刑事辩护业务从业经验,团队律师擅长集资诈骗类犯罪、商标类犯罪、信息网络犯罪、开设赌场、贪污受贿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罪、寻衅滋事罪等刑事辩护,在取保候审、不予逮捕、不予起诉、撤回起诉、免于刑事处罚、无罪判决、重罪改判轻判等方面均有丰富的成功经验,成功代理数百起刑事案件,大量案件在 37 天内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擅长和司法机关沟通,很多案件取得了不起诉、缓刑或者重罪轻判的效果。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备专业的刑事法律理论素养以及丰富的实务经验,专注刑事辩护全流程服务。擅长处理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各类常见及复杂刑事案件,能快速精准定位案件关键争议点。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