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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仕说法
近日,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再传捷报!我所姚厅律师、杨俊海律师收到当事人专程送来的锦旗,上书“厚德重法・业务精湛・热情公正・金牌律师”,字里行间满是对两位律师专业能力的认可与真挚感谢。

案情回顾
当事人2015年入职某能源体系旗下油站,从基层逐步晋升至油站经理。近十年间,其非因本人原因,按体系内人事安排先后与四家关联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始终负责油站运营管理,劳动关系连续未中断。
2024年任职油站因场地到期停业,用工方单方扣减绩效、擅自调整工资结构降薪,后又发出待岗通知、移除全部办公权限,且未明确复工安排。多次协商无果后,当事人以未足额付薪、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接受委托后,姚厅律师与杨俊海律师迅速梳理全案证据,围绕混同用工认定、薪酬调整合法性、解除性质与工龄计算三大核心争议制定诉讼策略。
针对用工方“停业即无绩效、待岗合规”的抗辩,律师团队提交当事人停业后仍履职处理善后工作的完整记录,并举证体系内仍有正常运营的油站可安排岗位,证明待岗安排缺乏合理性与必要性。针对关联公司责任承担问题,律师团队整合多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论证混同用工事实。
庭审中,两位律师紧扣法律规定与在案证据精准抗辩,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最终判决:
一审法院依法确认当事人与四家关联油站企业在对应时段分别存在劳动关系,判令最终用工主体支付2024年7-10月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3万余元,同时认定两家核心集团公司构成混同用工,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提起上诉。当事人主张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增加赔偿金额,并要求其余三家油站企业共同担责;公司方则上诉主张无需支付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及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驳回双方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本案胜诉核心在于三大关键布局:一是构建完整混同用工证据链,突破合同相对性,认定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障判决可执行;二是精准适用停工停产薪酬规则,法院采纳按过往平均绩效核算薪酬,维持劳动者合理收入;三是成功主张工龄连续计算,经济补偿金自入职起核算,完整保障劳动者工龄权益。
结合本案的裁判规则,我们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作出相应法律提示。
对劳动者的提示
一是面对关联公司内部调岗、变更用工主体时,务必留存好任免通知、工作沟通记录、社保与工资发放主体变化的凭证,避免因主体变更导致工作年限“清零”;
二是若遇到单方降薪、强制待岗、移除办公权限等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留存证据,切勿主动签署自愿离职或降薪协议,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三是年休假权益需及时主张,跨年度休假需有明确制度约定或双方合意支撑,避免超过仲裁时效导致权益灭失。
对用人单位的提示
单方调整薪酬结构、强制安排员工待岗均涉及劳动合同核心权利义务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停工停产安排需具备真实性与必要性,不得以此变相逼迫劳动者离职。关联企业之间应当做好用工边界隔离,规范人事、管理与业务流程,避免因过度混同承担连带用工责任。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尽责的执业理念,深耕劳动争议领域,以严谨务实的办案态度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负每一份信赖。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天河区第七联合党支部书记、2023年度优秀律师、曾任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和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导师、广州市中小企业专家团成员,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调解员。拥有十年以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从业经验,尤其擅长劳动争议处理、企业和规划建设,帮助大量企业和劳动者争取到合法权益,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劳动争议案件主办律师,累计独立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百起,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具有丰富的劳动争议案件办案经验,能在劳动专业处理上提出自己的专业见解,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掌控庭审节奏,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当事人信赖,获得客户的好评与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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